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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长春市社保缴交起始年 | |
| 您好!本人从1979年开始在长春工作,1995年离开长春,现定居在广州,我准备办理退休,要进行工龄视同缴费审核。现在广州的社保中心问:有没有文件证明长春是从哪年哪月开始缴纳社保的。谢谢!2021-07-09 12:16:11 | |
| 您好,根据吉林省养老保险政策《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1995]1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载开始时间,各地均在1995年7月1日起实行。” 若对方社保机构需要我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可由对方社保机构向我局函询,我局将积极配合。 2021-07-13 15: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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