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回复查看
| 主题:单位欠缴养老保险,在贵局投诉,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口头拒绝受理,并不肯出具收件回执或不受理书面通知。 | |
| 赵斌于2021年8月3日去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投诉,投诉内容是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从2017年12月才开始给我交养老保险,没给我交2008年11月至2017年11的养老保险,去贵局一楼信访处投诉,信访工作人员让我去四楼分局窗口,南关分局窗口工作人员简单的问了我要办什么事,我说单位欠缴养老保险我要投诉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她就给别人打电话说我的情况,她把电话给我让我接,通电话的人问我有没有劳动合同,我说合同在单位,单位没给我,我已经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了劳动关系,他说没劳动合同不受理。我就又回到了一楼信访处,说了在南关窗口的情况,信访说必须得有劳动合同,还说我这种情况以前没交过后来才交的养老保险是无法补缴的,我说你们就不能要求单位给我补缴养老保险吗?信访说这事和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说那能不能给我出个收件回执,或不受理通知书什么的书面凭证,我好去法院起诉,信访说不能。我就搞不明白明明劳动法说社保局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办理和征缴单位,如果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员工向社保局投诉社保局是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单位给员工补缴养老的,为什么我却投诉无门,难道单位欠缴养老保险真的不归社保局管?那究竟归哪里管?希望局长能给我指条明路,要是没人知道哪里管就只能打打市长电话问问了。2021-08-03 12:42:51 | |
|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吉税函[2020]149号,关于推进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务部门具体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征收工作,参与参保扩面、参与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征收工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费款征收、保费催缴、会统核算、税务社保对账及征收业务解释答疑。 目前我局不再履行社会保险征收工作。 2021-08-05 10:15:2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