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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择业期内毕业生开具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建议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报考应届生岗位需提供社保局提供的未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但是工作人员不给开具,说是政策调整为必须提供公函。为什么政策调整之后反而没有给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的便利呢,开具证明难难难。殷切期望能考虑此事!
2022-06-29 15:02:52

您好,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要求,参保人员可打印参保证明。按国家关于取消非必要证明的要求,我局对外不再出具无相关规定的证明。如果本人已在长春市参保缴费,可登陆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参保证明。如未在长春市参保缴费,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查询相关信息的,可向我局提供相关文件或发送公函,我局将配合协助调查。


2022-07-01 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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