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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吉林省弘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拖欠我单位殡仪服务外包职工社保的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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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是长春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招标购买殡仪服务外包项目,甲方(发包单位):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李东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00423205913E;乙方(承包单位):吉林省弘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娄金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5MA0Y5B3E9Q。合同签订从2024年1月5日起至2025年1月4日。合同规定甲方需155个岗位的殡仪服务,从事各项工作,甲方负责承担外包人员的工资和单位部分保险及其他运作开销 自合同签订以来,甲方每月按时将外包人员工资和单位部分保险按时打入乙方账户,共12个月。乙方除24年1月份按时缴纳所有职工社保之外,其余11个月均未缴纳,后经甲方多次催促,将30名职工欠费补齐,剩余的119名职工仍然欠费11个月的社保。 特此说明。2025-06-05 14: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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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反映人孔旭电话沟通核实,吉林省弘溢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招标形式与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把派遣职工的社保费用拨付给吉林省弘溢人力资源公司,但吉林省弘溢人力资源公司违约未给部分派遣职工缴纳社保,根据反映人的问题属于合同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民事途径或者通过招标监管部门进一步咨询,反映人表示认可。2025-06-04 15:2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