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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籍员工日本工作,短期返华社保事宜
您好!一名中国籍员工原长期在日本总部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短期赴长春工作一年。依据中日互免政策,若该员工在长春工作期间,日本当地的养老保险等持续缴纳,可享受我国养老保险的免缴待遇。现想咨询:若员工在长春工作期间,未在日本缴纳相应养老保险,而是正常缴纳了我国养老保险等,在何种情形下可申请退回企业缴纳部分?比如员工工作期满返日、或在日本办理退休等情况,是否符合退回条件?辛苦回复,谢谢!
2026-01-29 08:58:56
您好,如遇社保政策问题,请拨打长春市社保局咨询公开电话9612333。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6-01-29 09: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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