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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处致函北京海淀社保局
事由:我是长春市人,目前在北工作,并正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近日,海淀社保局几个部门负责人提供给我咱们长春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处刘宏宇给北京海鼎社保局提供关于我养老保险回函,说按文件长府发1991年10号文件,长春市企业职工从1992年3月开始缴纳社保。我省1995年7月前符合国家规定连续工龄都是视同移缴年限,我有市人事局还有市社保局提供档案资料一个是8年;一个8年1个月,因为刘宏宇的回函造成我的退休视同减少,并且要求我退回在长春市转来的社保,,中心议题,请社保局负责人于我联系,我现在连续几天从河北工作地点前往北京,每天往返路上时间9个小时,而且北京社保提出的要求,我自己已经无力办理。我身心疲惫,内心遭受极大痛苦,,17600569599
2026-08-05 07:44:23
已与反映人联系,一次性告知反映人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反映人表示满意。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6-08-07 09: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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