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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处致函北京海淀社保局
贵局企业职工养老保管理处刘贵宇7月28日回函致北京市海淀区社保局,对本人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答复,北京方面断定我欠费92年下半年,需要将我的在长缴纳的社保转回长春,需要补缴。我想尽快与贵局领导联系交流沟通,此事给我造成身心很大伤害,影响了我的退休待遇。95年7月是视同截止点,哪来补缴一说。
2026-08-06 09:01:42
已与反映人联系,一次性告知反映人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反映人表示满意。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6-08-07 09: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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