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通过微信办理“个人失业待遇申报”业务?
答:(1)参保人员可在“业务办理”界面进入“个人失业待遇申报”或点击屏幕下方的“服务”进入“个人失业待遇申报”。
(2)阅读“经办须知”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信息录入”界面。
(3)银行名称选择“吉林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准确输入对应的“银行卡号”及“申领人移动电话”,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信息确认”界面。
(4)若所填报的信息有误,则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所填报的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将提示您“请您确定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
2.如何确定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的失业金领取月数?
答:非农业户籍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累计缴费年限:
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10年不足11年的,领取20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11年不足12年的,领取22个月失业保险金;
满12年及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3.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如何确定其失业金领取月数?
答:用人单位招用的按农业户籍性质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本人参保地失业人员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