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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第2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0-07-09 1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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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答:可以。2014年2月21日之前死亡的参保人员,继承人只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不含政府补贴)。2014年2月21日之后(含2月21日)死亡的参保人员,继承人可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以及政府补贴。 

2.长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遗属是否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答:2019年1月1日起,参保人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4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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