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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第1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0-08-06 09: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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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失业补助金及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答:(1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自申请当月计发,可从失业金期满或失业的下月补发,在申请当月或下月到账,发放期限为6个月,标准分两个档次:累计实际缴费满1年的,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13元/月,按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210.40元;累计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长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13元/月,按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6.50元。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但不享受失业保险金、社保补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含转入、转出)。 

2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标准 

自申请当月计发,可从失业下月补发,在申请当月或下月到账,发放期限为3个月,按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计发,日前长春市低保标准为每月710元。享受临时生活补助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含转入、转出)。 

2.长春市失业补助金及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方式 

答:(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吉林银行/工商银行)至社保中心三楼待遇窗口办理。要件齐全可代办,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也可使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或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自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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