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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第3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0-09-24 14: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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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个体人员参保范围 

答:1、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本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含农业户籍); 

3、外埠来长灵活就业人员(含农业户籍); 

4、行业转入人员。 

2.长春市个体人员参保办理方式? 

答:1、使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办理 

长春市个体和户籍为长春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男16-60 周岁,女 16-55 周岁)、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需处于非单位参保状态下)通过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 

1“长春社会保险”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点击左下方“我的社保”中的“个人办事”栏;也可通过您微信中的“小程序”搜索“长春社保”登录。 

2点击实名授权—输入微信支付密码—获取手机号—开始登录—输入短信验证码—进入主页面办理业务。 

3点击个人新参保登记; 

4参保人员输入本人真实准确的身份类型、参保时间(最早参保时间不得早于当年 1 月,请谨慎选择,不可更改)、居住地址等信息,完成个人新参保; 

5业务办结后,可查询《长春市参保人员登记信息确认单》。 

   2、临柜办理 

1)本市户籍办理个体人员新参保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至长春社保中心单位/个人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2)外地户籍人员办理个体人员新参保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以下证件之一:《居住证》;《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求职登记证明》至社保中心单位/个人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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