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春市个体人员参保范围?
答:1、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的本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含农业户籍);
3、外埠来长灵活就业人员(含农业户籍);
4、行业转入人员。
2.长春市个体人员参保办理方式?
答:1、使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办理
长春市个体和户籍为长春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男16-60 周岁,女 16-55 周岁)、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处于非单位参保状态下),应通过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
(1)在“长春社会保险”官方微信公众号中,点击左下方“我的社保”中的“个人办事”栏;也可通过您微信中的“小程序”搜索“长春社保”登录。
(2)点击实名授权—输入微信支付密码—获取手机号—开始登录—输入短信验证码—进入主页面办理业务。
(3)点击个人新参保登记;
(4)参保人员输入本人真实准确的身份类型、参保时间(最早参保时间不得早于当年 1 月,请谨慎选择,不可更改)、居住地址等信息,完成个人新参保;
(5)业务办结后,可查询《长春市参保人员登记信息确认单》。
2、临柜办理
(1)本市户籍办理个体人员新参保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至长春社保中心单位/个人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2)外地户籍人员办理个体人员新参保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以下证件之一:《居住证》;《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求职登记证明》至社保中心单位/个人综合业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