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养老金发放日有何变化?
答: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0〕2号)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全额缴拨,统收统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为了适应基金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的需要、优化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流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管理服务,经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决定自2020年1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5日(节假日提前至放假前一工作日),望全省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周知。
2.长春市户籍人员如何使用微信小程序办理新参保?
答:使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登录后,操作如下:(1)点击【个人新参保登记】;
(2)阅读“经办须知”后,点击【确定】;
(3)进入信息录入界面,参保人员须输入本人真实准确的身份类型、参保时间(最早参保时间不得早于当年 1 月,请谨慎选择,不可更改)、居住地址等信息,完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4)提示“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点击【确定】;
(5)进入信息确认页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发现信息有误可以点击【上一步】进行更改);
(6)显示“个人新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如需办理缴费核定可点击【下一步】,会直接跳转到【个体养老保险费核定】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