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经办资讯>热点问题

2024年1月第4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4-01-23 14:54 来源:
【字体: 打印

 1.用人单位应在什么时间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具有即时性特点,建议参保单位发生实际用工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
2.国家根据什么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长春社保微信公众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 吉林省社会保险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