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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第2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4-12-11 10: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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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以建筑项目开户的,缴费费率是多少?
根据《吉林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吉人社联〔2021〕68号)第六条规定,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的工程总造价的0.85‰为基准费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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