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初发医疗费不在报销范围内的如何处理?
根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本人工资,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