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办理工伤初发医疗费报销业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工伤认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门诊治疗的:门诊原始票据(电子票据)、病历、处方、费用明细单等;住院治疗的:住院原始票据(电子票据)、完整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转诊转院就医的:乘坐交通工具的有效票据、住宿发票;涉及第三人的: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第三方赔付明细;社会保障卡(未申领社会保障卡人员可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或单位对公账户。
2.职工发生工伤后,在非工伤定点医院就医产生费用,能否通过工伤保险待遇报销?
答: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至被认定为工伤前所发生的救治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药品目录和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初发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