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应如何办理?具体资助标准?
答:参保人缴纳当年保费后,资助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或各区政务大厅社保窗口申请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资助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补助、资助金额应不超过本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长春市城区个人资助最高标准为2000元。
2、参保人员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处理?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