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经办资讯>热点问题

2025年11月第1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5-11-07 16:29 来源:
【字体: 打印

 1. 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如何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

答: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的人员,应至社保综合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再就业相应证明材料(如在企业再就业的领金人员,办理此业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与再就业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 领取失业金期间给代缴医疗保险费吗?是从领取失业金当月还是下月开始代缴医疗保险费?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保部门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医保部门要求,代缴医保缴费方式为“当月缴下月”。 

  


长春社保微信公众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 吉林省社会保险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