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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在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丙类药物,费用由谁承担?
按照《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2、工伤保险待遇是发给单位还是发给个人?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社保函〔2022〕75号)文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至工伤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