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条件可以将省外的失业保险转入长春市?
参保职工跨省到长春市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可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长春市为最后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可以转移到长春市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2、领失业金期间代缴医疗保险吗?从什么时间开始代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同时为领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按照医疗保险“当月核定次月缴费金额”方式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