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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第4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6-04-24 10: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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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外的丙类药物,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2、办理一次性工亡待遇的流程是什么? 

答:职工发生工亡后应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亡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亡待遇申领业务。所需材料如下: 

1)工亡待遇拨付至工亡本人银行卡所需材料: 

《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亡职工社会保障卡(银行卡); 

 死亡证明; 

 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工亡待遇拨付至近亲属银行卡所需材料 

 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承诺书》; 

 申领人与工亡职工亲属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等); 

 申领有效身份证 

 近亲属共同指定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死亡证明。 

3)工亡待遇由单位申领所需材料 

 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承诺书》; 

 单位授权委托书 

 单位授权申办人有效身份证 

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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