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最低年限,该如何处理?
答: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跨省多地参保,退休后应在哪里领取养老待遇?
答: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