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我局首批公布“最多跑一次”工作事项如下:
1.单位参保登记
2.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3.单位注销登记
4.企业职工新参保登记
5.企业职工续保
6.企业职工停保
7.企业职工信息变更登记
8.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与核定
9.企业职工保险费当期征收
10.企业职工保险费退收退款
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所需资料
(一)适用“一照一码”的用人单位提供资料:
1.“五证合一”工商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
(二)不适用“一照一码”的用人单位提供资料:
1.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或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
注: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同时应办理法定代表人和单位人员参保登记,所需资料同《单位人员参保登记》。若法定代表人已在长春地区以外其他单位参保的,请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打印确认单(需加盖单位公章)(一次跑动)
五、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四楼经办大厅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七、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5号)。
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持“五证合一”工商执照企业参保登记业务经办办法(暂行)的通知》(吉社保﹝2015﹞61号)。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二、申办条件
参保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单位类型、经济类型、开户银行及账号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三、所需资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经济类型的需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情况变更/注销申报表》;
2.《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事业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关文件。
(二)变更单位经办人、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的需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情况变更/注销申报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手续,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的开户许可证。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五、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长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七、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单位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注销登记
二、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单位应无在职人员、不存在欠费、滞纳金及待转基金。
三、所需资料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情况变更/注销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五、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七、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新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新参保登记
二、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所需资料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表》;
2.参保人员身份证件或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农业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除上述资料1.2.4外,以下类型人员还需提供:
①宗教教职人员提供《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表》。
②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提供《长春市社区工作人员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③经人社局执法监察应参保人员,提供《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④经法院判决、仲裁裁定或审计部门审计应参保人员,需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审计结论。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五、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长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批量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告知办结)。
七、政策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
3.《失业保险条例》。
企业职工续保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续保
二、所需资料:
(一)参保人员无中断缴费记录的需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表》;
2.《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二)参保人员有中断缴费记录需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表》;
2.《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本人申请失业期间不缴费的,填写《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4.实行计算机管理前中断缴费人员还需提供《参保证明接续单》。
(三)异地转入人员续保需提供:
1.《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表》;
2.《劳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本人申请失业期间不缴费的,填写《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四、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长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五、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六、政策依据
《劳动合同法》
企业职工停保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停保
二、申办条件
参保职工发生解除劳动关系、入学、参军、服刑等情况时,及时办理停止缴费。
三、所需资料
《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减少人员申报表》,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调转人员提供《市内职工商调表》。
3.入学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4.参军人员提供《入伍通知书》。
5.服刑人员提供《判决书》。
6.单位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变更手续或单位注销(吊销)手续。
7.参保单位因关闭、停业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或吊销手续。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五、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长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七、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信息变更登记
二、申办条件
单位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信息、人员身份、户籍性质、用工形式、参工时间、参保时间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三、所需资料
1.《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
2.根据变更事项分别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始档案或人社部门的审批手续。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五、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长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七、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与核定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与核定
二、所需资料
1.申办单位填报的《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电子版文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四、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长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五、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六、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保险费当期征收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保险费当期征收
二、办理流程
打印缴费通知单-通知单金额缴费--社保确认到账-到账分配(一次跑动)
三、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长春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http://ccshbx.changchun.gov.cn)。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五、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保险费退收退款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保险费退收退款
二、申办条件
参保人员重复缴纳或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退收退款条件的。
三、所需资料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2.经审批退休人员,提供《退休审批表》。
3.本地存在重复缴费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能够证明缴费重复的业务资料。
4.存在异地重复缴费的人员,填写《异地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单位申请办理的,需提供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已不存在的,提供个人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卡或存折。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一次跑动)
五、经办地点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经办大厅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