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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缓缴2018年养老保险费已实现“零跑动” 三种方式随时在线服务

时间: 2018-11-16 16:01 来源: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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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个体参保人员申请办理缓缴2018年养老保险费业务正式启动。为最大限度给办事人员提供快捷便利服务,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官方网站(http:// ccshbx.changchun.gov.cn)、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长春社保手机APP上开发了在线办理功能模块,个体参保人员2018年养老保险费的缓缴登记实现“零跑动”,办事人员可以足不出户就完成2018年养老保险费的缓缴登记。

教教你如何在线办理个体人员2018年养老保险费缓缴登记

  一、官方网站办理

  登录长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官方网站(http:// ccshbx.changchun.gov.cn),点击“用户中心”,选择“账号登录”,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在“个人事项”中选择“个人缓缴申请”,仔细阅读缓缴申报事项后,如无异议,请选择“缓缴原因”,然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

  二、微信公众平台办理

  登录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社保”,选择“个人登录”,在“其他信息”模块中选择“缓缴申请”,仔细阅读“缓缴注意事项”,如无异议,选择“我已阅读以上申报注意事项”然后点击“开始申请”,系统会自动显示个人基本信息,点击“缓缴原因”,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提交申请”,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三、长春社保手机APP办理

  打开长春社保手机APP,点击下方“业务办理”,进入“缓缴申请”模块,选择“缓缴申请”,弹出“缓缴注意事项”,仔细阅读“缓缴注意事项”,如无异议,选择“我已阅读以上申报注意事项”,点击“开始申请”,系统会自动显示个人基本信息,点击“缓缴原因”,选择其中一项后,点击“提交申请”,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特别提醒,以上程序适合已经在长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长春社保手机APP上已经进行注册的个体参保人员,尚未注册的个体参保人员需先进行注册后再按照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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