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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工伤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 2025-11-17 16:34 来源: 长春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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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吉社保函﹝202378号)和《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因大规模病房改造,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提供工伤医疗服务,现决定自2025121日起终止其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工伤患者可以选择其他工伤定点协议机构就医。

予以公告。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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