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经验在全国“薪火燎原”,被各地进一步丰富完善。主要特点有:一是落实财政资金,强化组织保障。许多地区将社保扶贫纳入当地扶贫攻坚计划,制定社保扶贫专项方案,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下达,并强化资金保障。如四川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2018年省财政厅向各地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基金3.37亿元。2018年全国各地财政共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8.3亿元。
二是双向核实信息,精准识别对象。为确保贫困人员信息准确真实可靠,各地在省级人社部门发布数据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当地民政、扶贫、移民等部门,经相关部门确认后,作为贫困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和享受待遇相关手续的依据,确保贫困人员实名制管理,在制度上、措施上尽量避免错漏。
三是倒排时间进度,建好五本台账。各地通过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库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库信息共享联动,对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情况进行监控管理,并建好“五本台账”:即《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台账》《贫困人员数据核实台账》《贫困人员享受待遇台账》《不在办理范围内贫困人员的明细台账》《社保扶贫工作进度台账》,作为开展调研督查和工作考核的依据,对行动滞后、扶贫政策落实不力的,予以重点督导。
四是实施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质效。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对贫困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引导贫困人员脱贫后连续保、不断保、长缴费、多缴费。与此同时,以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为契机,组织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打造方便快捷的基层经办平台,为贫困地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到2018年底,全国有2195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享受代缴保费政策,2741万贫困老人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让4936万贫困人员直接受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继续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