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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若干问答

时间: 2019-04-22 16:42 来源: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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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至今仍未缴纳2018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今年再补缴可以吗?

  答:从2018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按年及时缴费。如不及时缴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今年的缴费权益,不能之后年份跨年补缴。

  2.个人确有缴费意愿,但因个人经济状况等原因,今年没有缴费能力,之后再缴费可以吗?该怎么办?

  答:从2018年起,个人当年有缴费意愿却无缴费能力的,可以在当年缴费期结束前,向社保局提交书面缓缴申请,承诺3年内补缴欠费,社保局按程序受理后可以暂缓缴费。

  3.缓缴期满后,仍未缴纳缓缴年度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答:缓缴期结束后仍未缴纳的,视为个人自愿放弃缓缴年度的缴费权益,之后也不能跨年补缴,并且退休时不计为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4.已申请缓缴人员,在缓缴期内可否连续申请缓缴?

  答:在缓缴期未结束(包括缓缴到期和提前缴费两种情况)前,不能再次申请缓缴。

  5.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哪些影响?

  答:(1)降低退休后的养老金。退休后的养老金直接与缴费年限、个人账户金额、缴费上一年度全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和养老金计发办法,中断缴费将直接降低退休后的养老金金额。

  (2)失去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资格。社保补贴政策适用已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对象,中断缴费将无法享受社保补贴等惠民政策。

  6.连续缴费和申请中断缓缴,哪种缴费方式更有利?

  答:由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是从缴费到账下月开始计算利息,所以按年度连续缴费的人员将更早获得个人账户的利息。而中断补缴的人员只有在补缴到账之后,才能获得补缴部分的利息。今年我省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已达8.29%,远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因此,按年度连续足额缴费更有利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金额的积累。

  7.长春市还为个体参保人员提供了哪些助保政策?

  从2008年开始,长春市政府为本市城区内个体参保人员提供了政府贴息贷款政策,今年又推出了低息贷款政策,助力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府贴息贷款和低息贷款适用范围:长春市户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10年且经区民政局认定的具有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资格的个体参保人员可申请贴息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长春市户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缴费困难人员,可申请低息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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