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稽核检查、关系管理、财务会计核算、权益记录、待遇核定、待遇支付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3、负责编制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组织实施市(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和征缴计划的落实。
4、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经办服务工作。
5、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核定及稽核检查。
6、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管理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
7、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涉及社会保险业务的信访案件,向社会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9、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工作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内设机构27个,两个下设事业单位: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及长春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长春市退休人员托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1 |
||||||
部门收支总表 |
||||||
部门(单位)名称: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4,904.65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808.33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08.33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08.33 |
|||||
二、住房保障支出 |
248.09 |
|||||
住房改革支出 |
248.09 |
|||||
住房公积金 |
248.09 |
|||||
三、医疗卫生支出 |
230.23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30.23 |
|||||
事业单位医疗 |
157.86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2.37 |
|||||
本年收入合计 |
4,904.65 |
本年支出合计 |
5,286.65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上年结转 |
382.00 |
|||||
收入总计 |
5,286.65 |
支出总计 |
5,286.65 |
|||
部门预算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专户及批准留用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转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808.33 |
4,426.33 |
382.00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08.33 |
4,426.33 |
382.00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08.33 |
4,426.33 |
382.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30.23 |
230.2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30.23 |
230.23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57.86 |
157.8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2.37 |
72.3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48.09 |
248.0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48.09 |
248.0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8.09 |
248.09 |
|||||||||
合计 |
5,286.65 |
4,904.65 |
382.00 |
部门预算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补助支出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808.33 |
3070.33 |
1738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08.33 |
3070.33 |
1738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08.33 |
3070.33 |
1738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30.23 |
230.2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30.23 |
230.23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57.86 |
157.8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2.37 |
72.3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48.09 |
248.0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48.09 |
248.0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8.09 |
248.09 |
||||
合计 |
5286.65 |
3548.65 |
1738 |
||||
部门预算公开表4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栏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一、本年收入 |
4,904.65 |
一、本年支出 |
5,286.65 |
5,286.6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4,904.65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808.33 |
4,808.33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08.33 |
4,808.33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08.33 |
4,808.33 |
|||||||
(二)住房保障支出 |
248.09 |
248.09 |
|||||||
住房改革支出 |
248.09 |
248.09 |
|||||||
住房公积金 |
248.09 |
248.09 |
|||||||
(三)医疗卫生支出 |
230.23 |
230.23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30.23 |
230.23 |
|||||||
二、上年结转 |
382.00 |
事业单位医疗 |
157.86 |
157.86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82.00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2.37 |
72.37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5,286.65 |
支出总计 |
5,286.65 |
5,286.65 |
|||||
部门预算公开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808.33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808.33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4,808.33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30.23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30.23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57.86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2.3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48.0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48.0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8.09 |
||
合计 |
5,286.65 |
|||
部门预算公开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 |
2017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118.44 |
2,118.44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142.68 |
1142.6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752.11 |
752.11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223.65 |
223.65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9.54 |
589.54 |
|||||||
30201 |
办公费 |
56.63 |
56.63 |
|||||||
30202 |
印刷费 |
37.1 |
37.1 |
|||||||
30203 |
咨询费 |
5.8 |
5.8 |
|||||||
30204 |
手续费 |
2.12 |
2.12 |
|||||||
30205 |
水电费 |
71.6 |
71.6 |
|||||||
30206 |
邮电费 |
13.5 |
13.5 |
|||||||
30208 |
取暖费 |
36.2 |
36.2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17.9 |
117.9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5.6 |
115.6 |
|||||||
30211 |
差旅费 |
16.5 |
16.5 |
|||||||
30213 |
维修(护)费 |
33.1 |
33.1 |
|||||||
30214 |
租赁费 |
8.8 |
8.8 |
|||||||
30215 |
会议费 |
3 |
3 |
|||||||
30216 |
培训费 |
19.92 |
19.92 |
|||||||
30217 |
招待费 |
9.59 |
9.59 |
|||||||
30226 |
劳务费 |
14 |
14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6.56 |
26.56 |
|||||||
30229 |
福利费 |
1.62 |
1.62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815.38 |
815.38 |
|||||||
30302 |
退休费支出 |
396.27 |
396.27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48.09 |
248.09 |
|||||||
30312 |
工伤保险 |
4.87 |
4.87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
166.15 |
166.15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5.29 |
25.29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25.29 |
25.29 |
|||||||
合计 |
3,548.65 |
2,933.82 |
614.83 |
|||||||
部门预算公开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比2016年预算数增减 |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
|||||||||
合 计 |
125.19 |
-32.53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9.59 |
1.87 |
因人员增加,测算的基数加大所至,系自动生成。 |
|||||||||
3、公务用车费 |
115.6 |
-34.4 |
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三公”经费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5.6 |
-34.4 |
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三公”经费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说明: |
||||||||||||
1、“本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 2 个预算单位。 |
||||||||||||
2、“本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 404 人,其中:在职人员 338 人,离退休人员 66 人。 |
||||||||||||
部门预算公开表8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说明:我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主要重点工作安排为:(1)健全完善基金征缴体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2)健全完善基金支付管理体系,确保“两金”按时足额发放。(3)健全完善基金财务管理体系。(4)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5)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保障体系。(6)健全完善信息技术保障体系。(7)做好重大改革政策实施中的管理服务工作。(8)做好以党的建设为基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总收入为528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04.65万元,上年结转382万元(该结转为2016年10月预估年底资金结转数)。2017年预算总支出为5286.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23万元。
二、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收入情况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528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04.65万元,占92.7%,上年结转382万元(该结转为2016年10月预估年底资金结转数),占7.3%。
三、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支出情况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为5286.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8.33万元,占90.9%;住房保障支出248.09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23万元,占4.1%。
四、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预算为5286.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04.65万元,上年结转382万元(该结转为2016年10月预估年底资金结转数)。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8.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23万元。
五、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为5286.65万元,比2016年预算批复数增加1058.62万元,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相关保险、住房公积金也随之增加。
六、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548.65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33.82万元,主要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人员经费组成;公用经费支出614.83万元,主要由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组成。
七、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拨款125.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6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32.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1.87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测算的基数加大所至,系自动生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4.4万元,原因为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性资金情况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资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14.83万元,比2016年增加19.5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按人员定额生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招待费也随之增加,另外物价上涨也使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我局延用金业大厦办公场地租金支出70万元,我下属事业单位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末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其他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及说明
2017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及说明
我部门2017年预算公开依据的管理文件分别是《关于切实做好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预【2016】755号)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财预【2016】1020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代码2080109):是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各项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