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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的通知

时间: 2021-07-06 09:54 来源: 长春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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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经办中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2130号)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函【202118号)要求,自202111日起,新增退休人员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已退休人员,需主动更换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相关事宜可拨打吉林人社12333咨询办理。

 

   1:退休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操作指南.doc

   2:放弃使用社会保障卡意向书.doc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7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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