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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分局

时间: 2020-05-08 09:31 来源: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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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局有关个体参保业务的政策规定;

 2. 负责持档案人员新参保工作;

 3. 负责贴、低息贷款资格比对、经办、退款及对账工作;

 4. 负责社保补贴数据比对、校验、发放、报盘工作;

 5. 负责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工作;

 6. 负责个体非常规缴费业务的经办工作,如:向前补缴、退休补缴、双基数缴费等;

 7. 负责个体参保人员特殊退款工作;

 8. 负责超三年以上个体补缴人员申报资料核验,对补缴人员按照局规定召开例会;

 9. 负责退休人员的征集工作;负责掌握个体业务经办情况以及各项业务数据日结;

 10.负责各平台个体业务的核查核验工作负责与银行、民政局、就业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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