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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1 15:16 来源: 长春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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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照任务分工将年度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088

电话:88675860

传真:88619135

一、总体情况

 () 主动公开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官方门户网站“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http://ccshbx.changchun.gov.cn/)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公开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提案议案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021年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23余条,网站独立用户总访问量达206.71万余次,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事193.1万余件,互助交流模块中局长信箱留言共回复261余条、行风信箱留言共回复29条、网上咨询解惑答疑814余次,回复率达到100%,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便捷的服务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之外,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有效渠道。2021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为在线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有效答复、办结并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和完善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等,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方法、工作步骤,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

在局官方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推广网上办、掌上办,不断完善线上“不见面”服务。充分利用网络数据优势,优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自助办理途径和“社保进万家”电视端查询系统,并上线运行智能语音咨询系统、社保办事导航系统,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和咨询服务7*24小时在线。

截至2021年末,公共服务平台累计注册单位用户6.2万户,个人用户115.3万人,微信用户101万人。全年线上办理业务量达到193.1万笔。

 

驻区办、社区办、全城通办,持续提升临柜服务效能。分局实行驻区服务,全部下沉至各城区(开发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业务试点综窗改革,93项高频业务实现“一窗受理、全城通办”。同时,个人申报类业务经办下沉至全市300多个社区。组建企业服务员和社区服务员队伍,为参保单位和试点社区提供对口服务。另外,在部分服务大厅和吉视传媒营业厅安装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就近就便的信息查询和相关打印自助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切实打通了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简报刊发有关信息,吉林日报、长春日报、长春晚报、中国吉林网、潇湘晨报等媒体累计发布我局宣传信息、稿件400余次,接受守望都市、第一报道等媒体采访35次,刊发《长春社会保险》简报25期。


在各层服务大厅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经办资讯等各类信息,在大厅内设置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向服务对象介绍我局业务经办窗口分布、经办手续、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举报电话等;服务窗口张贴各种展示业务办理流程的海报,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海报了解业务经办流程,提高对外服务效率。

 

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公共服务大厅大屏幕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使办事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条例内容。


(五)监督保障

在官方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能、岗位职责、权责清单、行风投诉举报电话等,网站设有专门的局长信箱、行风信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信息公开电话进行抽查,保证电话通畅。

2021年,我局信访接待室和驻市信访局联合接待大厅2个信访接待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1653人次,信访事项共立案84件,其中自立案15件,上级交办、转办69件;共办结89件,其中自立案17件(含上年度结转),上级交办、转办72件(含上年度结转)。办理信访复查案件3件、协助上级处理信访案件15件。

2021年,我局共受理市长公开电话事项7421件、局长信箱事项404件、“人民网”留言事项33件、中国政府网留言事项2件、国务院和省“互联网+督查”事项12件、吉林省政务服务热线事项18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1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1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11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信息 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切实加社保政策宣传、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 公开范围及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加强队 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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