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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9-01-13 13:59 来源: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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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数据开放,扩大公众参与、回应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的平台作用,推行互联网+政务,不断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二、夯实政务“五公开”工作内容

()推进决策公开。各部门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公众普遍关注问题等重要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布决策草案、起草背景和决策依据,公开征求意见,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经班子会等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推进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于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文件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要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审计发现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等典型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落实的力度。

()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和实施监督。

   ()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升级业务经办系统,完善业务经办流程,明确内部机构、岗位职责,打造互联网+社保平台,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水平。与省里业务系统做好对接,全面推广综合柜员制试点经验,适应长春市“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推进结果公开。各部门要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对所承担工作的落实情况实行考核管理,推动发展规划、工作安排、重要项目、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的事项。建立健全政策决策落实跟踪反馈制度,对政策和重大决策落实效果进行监督考核。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库,健全完善文件查询检索功能,并对历年制发的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清理公开。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一)注重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各部门要全面深入了解我局各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新政策发布后,各部门要积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做好解读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主动提供政策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信息,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注重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及政府网站的作用。需要为相关政策配发新闻稿件的,文件起草部门要认真准备,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联系媒体发布。

(二)推动各部门政策的解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部门起草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落实回应主体。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所涉部门是回应主体,要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对于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牵头部门是回应主体,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办公室做好回应社会关切的督促协调工作,协调媒体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把握舆情收集重点。各部门要及时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把握公众关切,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做好研判处置。要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的意见,吸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

(四)提升回应效果。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对政府重要政策的误解言论,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网信、应急等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研究会商制度,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网站监督和管理。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对照权力运行环节、政务服务过程环节及重点领域公开事项设立栏目,整合网站重要信息内容和应用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集中公开。特别注重利企惠民政策、政策变更、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六、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林鹏飞副局长担任组长,刘振龙副局长、王大立副局长、刘福友副局长、肖伟民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振龙副局长担任主任,赵国臣同志为副主任,张暗礁、张雯迪、于鹤鹏为成员。各部门要指派一名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门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各项任务。

(二)开展考核问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和考核办定期对政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较好的部门进行表彰;对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组织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要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切实提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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