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的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工作要点》《长春市2019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解》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们不断完善经办制度,规范经办行为,努力做到规范、文明、依法经办。在经办队伍建设上,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依法经办水平,进一步提升经办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行政工作,现将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以及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落实《长春市社会保险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局班子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一把手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运行机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积极向市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书面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对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组会议或报领导决策。
落实《长春市社会保险局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坚持重大决策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对决策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社会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让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合法。
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法治培训
(一)责任制落实情况
成立以党组书记林鹏飞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普法工作办公室,由综合业务处处长王莉荐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法治宣传的统筹落实工作。制定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将系统内《社会保险法》、《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普法责任落实到综合业务处及相关分局,将《宪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等其他法律宣传任务落实到办公室、咨询引导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及其他业务部门,要做到人人都是普法宣传的责任人,人人都是普法宣传小能手。
(二)普法宣传学习情况
落实长春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学法计划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中学习、学习研讨等方式,加大法治理论、法治法规的学习力度,将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在日常的工作中。今年我局重点宣传《宪法》、《社会保险法》、《申报缴纳管理规定》,通过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局官网、官微进行网络宣传,在局一楼大厅举办现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局职工在《宪法》、《社会保险法》中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原则、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提升法律思维,规范经办人员的经办行为,增强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
三、规范业务办理,严肃依法依规经办
1.依法扩面征缴,规范企业的参保、缴费行为
依法履行扩面征缴主体资格,对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联合人社依法监察,对参保企业依法开展征缴稽核,依法清欠;要求各分局会同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全民参保登记,依法落实参保工作。落实供给侧改革,抓好企业社保费率降点及失业降点工作,推动政府助保贴息、低息贷款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长期参保缴费等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企业培训,提高企业的自我规范意识,依法规范企业的参保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2.依法保障两金按时足额发放
积极与省社保局沟通协调,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划拨;加强与合作银行业务衔接,每月按时将养老金发放到领取待遇人员账户中。
3.依法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全面启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工作,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功能开发,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水平,让常规业务一网办结,实现社会保险经办零跑动。同时积极开发微信小程序,让社会保险经办移动端落地,实现随时随地办社保。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社会保险核心经办系统、微信小程序共同经办,减少了社会保险经办的人为因素,用程序约束经办人员的经办行为,规范了经办流程,强化经办人员的依法经办意识。
四、加强联合执法,依法开展征缴稽核
1.依法界定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主体资格和法律依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标准,建立了稽核对象主体名录库、稽核人员名录库。在稽核工作中,严格履行双随机制度,保证工作任务按规定稳步推进。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依法规范参保缴费行为。与人社劳动监察部门,逐步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双方进一步明确工作界限、配合机制,联合处理参保单位不全员参保,不足额缴费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提高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行为。
五、健全应访应诉机制,依法保障行政救济。
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突发事项预警应急制度,做到高效、便捷的化解矛盾。
2.行政复查、复议工作有序进行,依法受理复查案件,及时答复复议案件,严格执行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决定。
3.依法应诉、协助执行,严格执行《长春市社会保险局行政诉讼应诉暂行规定》,依法配合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按时答辩、出庭应诉、积极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大力协助法院执行相关案件。
4.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定期统计案件信息,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复议、应诉的案件情况,在接到生效判决5日内上报省法制办系统,并提交书面结果和案件分析并上报。
2020年,社会保险法治工作按照视为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法治运行机制,严格推行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订《长春市社会保险局2020年度法制建设方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为主线,找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
(二)加强法治工作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及时发现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三)不断去强化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继续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
(四)加大宣传大力营造依法行政深厚氛围。2020年利用官网、官微、网络等新闻媒介开展《宪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报送政策信息方式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工作;采取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五)加强考核。将法制单位建设情况纳入局目标考核范围,通过考核的方式推进2020年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2019年,从严格依法决策、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与培训到依法经办业务、依法保障行政救济等工作,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坚持从细微之处做起,将依法经办的思维时刻铭记于心,不断提高依法经办能力。2020年,相信通过不断提升的服务水平和严格规范的依法经办流程,我们的依法行政水平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