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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系转移
2007年5月开始缴纳社保,缴纳单位为吉林省社保局,2017年工作变动,2018年1月开始缴纳长春市社保,吉林省社保局已开具关系转移证明,新单位已于2018年1月开始在长春市社保局缴纳社保,办理关系转移需要到哪里办理?是否可以当时完成办理?2017年至2018年中间的断档是否可以补交?
2019-02-17 19:09:00
您好,请携带由省社保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四楼大厅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该业务不能及时办结,具体时间请按窗口提示。待转移接续手续办结后,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单位综合业务窗口进行中断补缴。
2019-02-18 1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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