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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9年以2017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的300%和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为6612元,核定上限为19836元/月,下限为3967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