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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补缴社保费用的计算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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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此前一直没有缴纳保险,也没有办理社保登记,持续时间十年左右,现在在协商补缴事宜。请问在一直历年实际工资标准的情况,如何计算单位应缴总额?补缴年限是否有限制?2020-03-11 13: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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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缴费实行申报制,按单位申报的员工缴费工资核定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即为月缴费金额。具体操作咨询及预约登记请拨打单位所属区分局电话: 朝阳分局:88671921 宽城分局:82538962 南关分局:88685203 二道分局:88689285 经济净月分局:82538085 新区分局:88678350 一汽分局:88688908 绿园分局:87986067 双阳分局:84222949 九台分局:82378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