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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831001国有企业上班,19860701缴养老保险,但我的账户上1994年之前没有记录,(199401缴费划账户225.68,199507开始有缴费记录),我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是几年?视同缴费年限按百分之多少计算?吉政办明电(2015)11号文件现在还生效吗?今年社平工资多少?
2020-06-13 16:09:55

您好,我省从1995年7月建立个人账户。1995年7月以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统称“账前金额”,记账为一条,缴费所属期统一记为1994年1月。账前金额可以在“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缴费信息”中查询。

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帐户年份一参加工作年份)×12+(建立个人帐户月份-参加工作有份)}÷1,具体由人社局认定。

养老金计算方法您可以参看吉政发【2004】28号文件规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关于养老金加发政策,每年都有针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的新文件出台。请持续关注。


2020-06-15 14: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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