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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补交2002年至2005年社保
您好,我是2002年7月份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就业单位是青岛海信长春分公司通化办事处(工作地点在通化),2005年海信成立了通化分公司,我就职于通化公司,通化分公司于2005年4月在通化开始给我交社保,目前我在吉林市工伤,社保已经从通化转到吉林市,我现在想补交2002年至2005年的社保,是否可以补交,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要件?(据当时海信人事回忆,2002年的劳动合同没有在劳动局备案)
2020-07-31 12:59:47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并未在长春市有过参保缴费记录,故在长春市无法补缴。具体补缴事宜请您咨询参保地社保局。

2020-07-31 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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