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通告
您好,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新签订的劳动合同至社保局三楼待遇窗口办理停发失业金。重新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月份起停止领取失业金,多领需退回,退款用现金或吉林银行卡。
注意:每月15日至25日为失业保险金发放期,不受理终止失业金业务。
目前系统升级,请9月7日后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