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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培训补贴
参加国家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听说长春有补贴,不知是否有这政策
2020-10-27 11:05:18

您好,技能补贴申领条件如下: (1)申领时为企业在职人员; (2)失业保险不存在欠费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 (3)自2017年1月1日起(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核查到的); (4)应在证书核发后12个月内申领; (5)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一次。

技能补贴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 个月内,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以下方式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shbx.org.cn/),在网上自助申请。

2、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也可以携带以下材料至社保中心申请:

(1)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非长春市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颁发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吉林省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在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shbx.org.cn下载,在单位全称处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4)申请人银行卡(吉林银行或工商银行)。

跨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在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应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集中申请。对于一次性申请人数较多的企业,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代为收集好相关材料,集中向企业参保地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科(处)(其中,省直行业单位向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申请)进行申请。由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科(处)协调社保经办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登门服务的形式统一办理


2020-10-27 13: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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