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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保转移
本人常驻长春市,由于工作单位原因2016年11月开始在吉林省吉林市缴纳社保,2018年11月离职社保中断。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一直未缴纳社保。2020年7月开始在长春新单位入职,正常缴纳长春市社保至今。我现在想把之前吉林市的社保转移至长春市是否可以,是否需要补缴,具体需要怎么操作?
2020-12-16 15:25:15
您好,社保系统升级后,省内社保关系无需转移,自动接续。中断部分补交问题您可咨询吉林市社保局。

2020-12-17 13: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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