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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咨询养老保险问题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6年毕业后来到长春市一家私立学校工作,单位只跟我们签订了他们自己制定的那种合同,从2006年7月-2009年8月期间并未给我们缴纳社保。直到2009年8月份才开始给我们正常缴纳社保。2012年时,因为有的教师反应该单位社保存在的问题,单位就让我们补写了正规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份合同的时间都是从2009年开始的。请问我们该如何找回自己三年的社保?
2021-05-10 14:02:18

您好,关于单位欠缴的问题,您可以到企业所在地政务大厅社保窗口进行投诉。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所属区分局电话咨询。

朝阳分局:88671921

宽城分局:82538962

南关分局:88685203

二道分局:88689285

经济净月分局:82538085

新区分局:88678350

一汽分局:88688908

绿园分局:87986067


2021-05-12 1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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