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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保转移咨询
个人办理社保转移需要那些资料
2021-05-25 14:25:45

您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与我市参保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长春市户籍,并在长春市就业参保的(包括具有长春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方式如下:

1.使用国家社保公务服务平台网上自助办理,无需任何纸质材料;

2.使用“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①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首次申请时须先注册,实名认证信息登记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返回首页登录;

②选择“城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后点击“确认”;

③根据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实填写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④点击确认后,跳转到“申请信息确认”界面,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⑤系统提示转入申请办理成功。

3.至关系转移窗口临柜办理。需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单位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跨省关系转出方式如下:
(1)参保人应使用国家社保公务服务平台网上自助办理,无需任何纸质材料;
(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也可携带长春市社保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人员应为“暂停缴费”状态。
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使用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登录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
http://ccshbx.changchu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尚未减员的,可至社保中心单位/个人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完减员手续后由窗口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021-05-26 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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