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回复查看

我要留言
主题:关于补缴社保
本人家属2005年在长春市私企就业一年,企业给缴纳养老保险,2006年离职后未再缴纳,直至2016年在吉林市工作后重新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至今,请问2006年至2016年期间的是否可以在长春市补缴?
2022-09-02 15:36:50
您好,网络咨询平台无法提供查询服务,若您还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处电话82538980咨询。
2022-09-06 13:59:24
长春社保微信公众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 吉林省社会保险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