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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105号)的规定:已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年度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为现在是2022年,2021年度已无法办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