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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诉长春刘宁培训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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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长春刘宁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工作半年,公司一直未给本人及另两名同事缴纳社会保险,还美其名曰缴纳社保是入职一年以后公司才会给员工的福利,甚至连劳动合同都以太忙了为理由不签。 本人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并依照劳动法要求公司依法为我补缴社保,且依法对我进行经济赔偿,法盲领导却说这是我不该得到的。 所以我想请问: 1.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是“员工福利”?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是否是错误的? 2.本人在此投诉是否有效? 3.本人因疫情隔离在外地,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如何申请? 感谢解答!2022-09-30 15:5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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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社会保险实行申报制。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第五条规定: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因此,关于职工参保缴费业务,应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根据《社保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单位向我局提供的《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单位未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的,应由申报主体承担申报责任。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拨打企业参保分局电话咨询。 朝阳分局:82538975 宽城分局:82538962 南关分局:88779492 二道分局:80563122 净月分局:82538983 经开分局:82538067 长春新区分局 88678350 一汽和汽开分局:80560080 绿园分局:87986067 双阳分局:84222949 九台分局:82320301 2022-10-08 10:4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