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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员工自然流产是否享受生育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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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城镇职工剩余保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剩余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二)女职工怀孕8周一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该情况并未规定自然流产不属于除外情形。但2022年12月20日咨询市医保,告知自然流产不属于申请人流津贴的范畴,事实上该答复答非所问,人流津贴与生育津贴二者不应等同,国家法律规定应该由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贴,无论长春市制定何种形式的规定及内部文件,均不得对抗上位法律,将应当发放的津贴拒绝支付。请给与正面答复:剩余津贴与人流津贴是否相同2023-01-05 09:4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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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长春市社保局,负责办理养老、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核定及待遇相关业务;医保不属于我局业务经办范围,请就相关问题咨询长春市医保局。2023-01-09 15:3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