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通告
您好!社会保险实行申报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单位未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的,应由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承担申报责任。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司法部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