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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补缴社保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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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2年7月入职一家公司, 直到2023年2月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只缴纳了医保,2023年5月因公司原因违法解除, 本人监察仲裁法院全流程已经走完,已经拿到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调解书上已经证明我的工作时长是22年7月到23年5月,和公司应赔偿的金额。 但是调解书上没有涉及社保方面的问题,因为是首次缴纳职工社保,公司方面并没有给我开户,我想让公司给我补缴在此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保金额,这个应该如何操作。2023-12-11 11: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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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2023-12-13 11:0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