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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表及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复印件、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授权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单位或个人银行信息(社保卡、银行卡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每月20日-24日工伤待遇核定期间暂停办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业务。
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